程蕊寧 ——Part II
我回到家裡,父母已經睡了。我第一時間把邀請函翻出來放進手袋,以防自己明天又忘了。
早兩日他本來說過來找我,我才把邀請函帶了回家,誰知他又臨時取消了約會。早知道我就把邀請函一直放在公司好了。
梳洗過後關燈上牀,瞪著天花板,我睡不著。
天花板被窗外的街燈照得影影綽綽,我看著那斑駁的陰影,覺得很累很累,累到連轉身都不想。可是就是睡不著。
大學時代在系上學會活動認識他,知道他是風雲人物,後來他第一次約我出去……我記得那時候,我快樂到自己一個人偷偷在家裡捧著臉轉圈。
從小到大都有人讚我漂亮,可是我讀女校,一直沒有談過戀愛。他對於二十歲的我來說,真正是王子一樣的人物。
說追求,也不過是約我出去吃飯看電影。他甚至甜言蜜語也沒有多講一句,我只是見他常常凝望我,知道他覺得我好看,便陷了下去。
漂亮的女人生得蠢,對自身而言是一種最大的災難。
據說Elon Musk和第一任妻子結婚時曾經對她說:「在這場關係中,我才是有主導權的那一個。」後來她有次撞車,第一時間想到的不是幸好自己沒有大礙,而是把Elon Musk的車給撞了,今次死定了。
我有時覺得,我和男友的關係,恐怕也是這樣。
我總是得謹小慎微,免得惹他生氣,而他卻越來越難被取悅。
最初,我討好他,只是想見他笑,覺得他做人實在太緊張太大壓力;去到後來,這變成了我的責職所在。如果他不快,就是我失職。
反正,任何時候,都是我錯。
他如願以償建立起權威,越來越像我的老闆。只是當我那麼聽話,他顯然又覺得索然乏味。
之前我們去過看婚紗展。他提出要帶我去的時候,口吻近乎皇恩浩蕩。他肯娶我,是我的福氣。那一刻,我幾乎想笑。慘笑。
大學聯招放榜那天,我知道自己考上法律系,開心到摟著父母歡呼起來。那時的我天真地以為前途自此便是光明一片。如果十八歲的那個我,知道等在未來的原來是這樣黯淡、毫不精彩的刻板生活,恐怕會失望到淚盈於睫吧?
可是對人生失望的,又豈止我?梁琛怡肯定比我更加失望。
也對。我這些想法還是切萬不可讓琛怡知道。不能她肯定會怪我不知足。
為什麼人長大了,就非得找個伴侶不可呢?讀書時大部分人都沒有談戀愛,身邊圍著一班好朋友,每天下課就衝去打排球,一大班人笑笑鬧鬧,從不寂寞,也沒有那些委屈怨恨妒忌辜負。為什麼非要跟朋友生疏,人生的重心就只落在一個人的身上呢?
這樣輾轉反側到天明,幾乎是一夜無眠,我痛苦地起牀梳洗。肉體很累,但大腦卻從頭到尾都過度活躍,不得安寧。
最近經常這樣,不知道在怕什麼,明明不用考試,手頭也沒有任何大案子,但就是焦慮到睡不著。
正要換衣服上班去,手機忽然震動起來。平日律師樓頗靜,用鈴聲不方便。
陌生的電話號碼。我皺了皺眉,按了接聽,有點戒慎地「喂」了一聲。
「程蕊寧小姐嗎?」相當陌生的男聲。
「我是。」
「我是油尖旺分區警處的李Sir,請問你否認識梁琛怡?」
警察?我皺眉更深。是騙案嗎?
「請問有什麼事?」我更加戒慎。
「請問你是不是認識梁琛怡小姐?」他很堅持地再問了一次。
「認識。有什麼事?」
「你們是朋友?」他又問。
「請問是有什麼事嗎?」我想我的語氣有些不耐煩了。
對方頓了一下,決定不再在這個問題上糾纏下去,直截了當道:「大約兩個鐘頭前有人從明蘭閣高處墮下身亡,有人認出那是梁琛怡小姐。我們在她的個人物品裡找到你的聯絡電話,希望你可以過來認屍。」他接著又補充道:「我們問過看更,他說梁小姐的父母一早亡故,沒有別的親人。」
我腦海一片空白。明蘭閣。明蘭閣確實是琛怡住的地方。
「你是說……她自殺?」我顫抖了起來。「怎麼可能?你是不是搞錯了?」
「程小姐你冷靜一點。我們就是不肯定才希望你能前來確認。」
「她……跳樓?你的意思是她跳樓嗎?」
「從目前的證據來看,是的。」
「張志良呢?張志良他不在?」
「張志良是她的同居男友?」他問,得到我的確認後,他答道:「管理處的人說他一個星期前搬走了。」
張志良搬走了?所以是跟琛怡分手了嗎?琛怡就為了跟這個人渣分了手所以自殺?她為什麼都沒有告訴我?她什麼也沒有跟我說。為什麼?到底是為什麼?
「程小姐,如果方便,你可以現在來殮房認屍嗎?」他告訴我地址。
我打電話回律師行請急假,心亂如麻地直奔殮房,懷著一絲希望是警方搞錯了,同時一邊狂打梁琛怡的電話,可是一直沒有人聽。
去到,結果揭盅,我的希望幻滅了。真的是她。雖然臉容扭曲,但我和她從小就認識,我認得出她來。
當場我甚至沒有哭,只覺得後腦一整片都冰冷麻痺。
「有沒有聽講過她最近有什麼煩惱?」負責的警員問我。
我搖搖頭。
「她是不是感情出現問題?」
我再搖搖頭。「她沒有說。」然後我問:「有沒有遺書?」
「沒有。我們沒有找到。」
「那有可能是意外或者——」
對方一臉同情地看著我,溫聲打斷我的話:「恐怕不是。我們沒有發現任何掙扎的痕跡。」
為什麼要露出這樣的表情呢?難道是自殺以外的情況就會比較好了嗎?無論原因是什麼,她都已經死了。我神思縹緲的想著,然後下一刻我便知道我的確是這樣認為,而且想法都寫在臉上。
——如果有兇手,現在就還有事可做,要把他繩之以法;如果有兇手,就有了可以怪罪的對象。
可是沒有。什麼也沒有。連遺書也沒有。
「張志良呢?你們有沒有聯絡他?」我問。
「張志良?哦,你是說她的前男友。找了,他不在香港。」
「他在哪裡?」
「在美國開研討會。聽說他是助理教授?他年紀很輕。」
教授又怎樣?難道教授就都是好人?
我不答反問:「他有沒有說些什麼?」
警員的表情有點微妙。「他說上星期已經跟梁小姐分手了,期間一直沒有聯絡。他強調梁小姐的死跟他沒有關係。」
「問也沒有問一句嗎?就顧著撇清關係?」我慘笑。
他沒有說話,但見他同情的眼神,答案已了然於胸。
「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多是讀書人。」我淒然道。「小時候老師這樣教我們,她就是不信。」
「梁小姐是博士?」警員問。
「是。」
「在大專院校教書?」他低頭看看檔案。「是……講師?」
「是。」
「那麼梁小姐也是很有學識的人。真是可惜了。」
我不想再說下去。「我可以離開了嗎?」
離開殮房後我在街上漫無目的地遊蕩。我一條街接一條街地走下去,彷彿這種永不休止的走動有某種鎮痛的作用。
我和梁琛怡小學一年級就認識,小學、中學一起當了十幾年的同學。她很喜歡讀書,要論真本事她的學養遠遠在我之上,只是我比她會考試,成績才來得比她好。
她爸爸在她小時候過身了,臨考公開試之前媽媽也因為癌病去世,她受了很大打擊,成績嚴重失準,沒考上大學。她從那個時候起,就有點鬱鬱寡歡。後來她幾經辛苦由副學士銜接上大學,再千辛萬苦地一路讀上去直到讀完博士,找工作也是非常的不順利;加上花了太多時間在學業上,一直沒找到對象,令渴望組織自己家庭的梁琛怡非常絕望。張志良就成了她的救命稻草。
我還記得,剛認識張志良的時候,她興高采烈的對我說:「我終於轉運了,我覺得他就是那個對的人!」
直到張志良打她。
張志良為人自我中心,而且脾氣不好,遇事每有不順,就對她動手。下手不重,多數是一記耳光或者一腳踢在小腿上,痛雖痛,也不至於造成太大傷害。正因為這樣,她覺得她可以忍。
我第一次聽說時極度震驚,力勸她報警。她苦笑:「當刻是紅了的,過一陣子就消了,你看,一點痕跡也沒有留下,報警?誰信?連傷也驗不出來吧。」
我當時說就算不報警也該馬上分手。她卻說:「他只是一時氣昏了頭,也不是有意的。你知道他是獨生子,父母太過溺愛,凡事讓著他,便有點少爺脾氣。」
然而這樣的事卻不斷發生,我越來越看不過眼,有次忍不住拜託她做人理智點,話說重了,她很激動:「你父母雙全,怎麼會明白沒有爸爸媽媽的感受?我真的很想很想擁有一個屬於自己的家你懂不懂?他是有缺點,可是我不像你那麼有條件,我一點也不漂亮,而且我已經三十幾歲了,還可以有什麼選擇?我就快變成高齡產婦,連小孩也生不出來!你知不知道我的選擇是多麼的少?我不像你,天天見那麼多不同的人,我就在學校裡,學校裡來來去去就只有那幾個人!」
我那時說什麼?我說你想認識人我可以介紹。她答我什麼?她說她是一個高齡女博士,誰想娶一個其貌不揚的女博士?她還問我,難道我認識很多男博士嗎?我問她難道就只想嫁博士?我還記得她那時的神情,那種自尊受創又充滿防備的眼神——
難道你覺得我只配得起貨車司機嗎?她當時這樣問。
行人過路燈變成綠色了。身邊所有人都果斷地快步前行橫過馬路。我卻在那裡茫然地猶豫不決。
我這是在哪裡?我要往哪裡去?我迷惘地想著。
愛情是什麼呢?梁琛怡想要一個自己的家,想要生小孩,想要一個體面的老公,於是她守著張志良。那難道就是愛情了嗎?
手機震動,我下意識接聽。「喂。」喉嚨乾澀到幾乎沒能夠發出任何聲音。
「你在哪裡?」手機另一端傳來極度不耐煩的詰問。我有一秒的怔忡。誰?
「我在哪裡?」我微弱地重複。對?我在哪裡?
「什麼?我聽不見!你到底是在哪裡!手機又不聽,我要打電話去你辦公室才知道你今天放假!」
多麼熟悉的連珠炮發。我回過神來。是他。我男友。
「喂?」我不過頓了一秒,他已經不耐煩地催促。
對,我今天約了他。我忘了。我在浪費他的寶貴時間。
這種時候我得道歉,我得軟聲解釋請求他原諒。我開口,道:
「梁琛怡死了。」我一字一字,無比清晰地說。
他有些詫異。「她死了?你在醫院?」
「不是。我去了殮房。」說這句話時,我發現自己吐出長長的一口氣。我並不知道原來自己一直屏息。
呼出這口氣之後,但覺很累,彷彿被抽乾了所有的氣力。
他沉默。我說:「你在哪裡?我來找你。藝博會的邀請函我有帶在身上。」
他說在平時經常去的一間餐廳等。
我緩慢地走去地鐵站,坐車過去。
換成往日,我現在得飛奔過去了。可是我真的沒有力氣了。
到了餐廳,他已經在,看見我素顏兼戴著眼鏡,皺了一下眉頭,但難得地忍耐,沒有出聲。
他不喜歡我戴眼鏡,覺得看起來有點老土。他自己極度重視儀容,就要求我像他般,時刻一絲不苟。
我坐下,打開手袋,掏出藝博會貴賓邀請函,交給他。
「抱歉我昨天忘了帶。」
那些Art Basel之類的藝博會在正式開幕前,設有貴賓預覽,只開放給有邀請函的人參加。最好的作品基本上都在這段時間已經成交。他的老闆最近想學其他人那樣晉身收藏家的行列,可是身份不夠且沒有人脈,要不到那張是身份象徵的邀請函。我們的大老闆時常買畫,跟畫商有交情,我左托右托總算幫他求來一張。
他們這些人買藝術品,跟早年有錢人打高爾夫球一樣,不過是一種「入會」性質的聯誼活動。
他展笑接過,難得地和顏悅色。「不要在意,也不是什麼要緊的事。」一頓。「對了,你說梁琛怡怎樣了?」
「她跳樓自殺。」
「什麼時候的事?」
「今天早上。」我說的時候下意識看看手錶。晚上八點了。我原來在街上走了那麼久了嗎?
「為什麼?出了什麼事?」
我看著他。他臉上有驚詫,但無傷感。那是自然的事,梁琛怡只是我的朋友,跟他沒有關係。
早上到現在,過了多少句鐘了?我竟是從頭到尾沒有想到過他,從沒有一刻想要打電話告訴他這件事。過去這許多年,我一早習慣了有什麼事都不會第一時間找他。因為他對聽我訴說煩惱沒什麼耐性。意見他是樂意給的,只是一旦他提供了建議,而我卻沒有照著做的話,我會很麻煩。
我凝視他良久,久到令他罕有地浮現不安的神情。
「你沒有事吧?」他問我,換了換坐姿。
「沒有,只是剛剛在想警察到底說了什麼。今天有些混亂。他們說沒有遺書,不知道原因,可能是因為失戀。」
「失戀?她跟那個胖子分手了?」他眼裡閃過不以為然;雖然馬上機警地收起了臉上的不屑,但我知道他在想什麼。
他一向覺得梁琛怡蠢。而我一直很想告訴他:自私和蠢一樣,是同樣的無藥可救。
「似乎是。她沒有跟我說。」我道。
他對這種話題沒什麼興趣,草草安慰我:「你也不要太難過。後事安排成怎樣?你會替她安排吧?」
「還沒有開始,我晚點會聯絡殯儀館。」
他點點頭。「也是,你說過她沒有別的親人。現在喪葬不便宜吧?你有沒有問題?還是由我幫你付一部分的錢?」他慷慨的道。
對於錢,他是相當大度的。他願意出錢。從來都願意。
我沉默了一陣子,道:「不用了,我應付得來。」
而我,很少要他的錢。因為總覺得講錢傷感情。但我想,我其實真的很蠢,因為,這是他唯一願意付出的地方。
「好。」他毫無異議。「對了,下星期阿姨那頓飯,我跟媽咪講過了,你既然要忙梁琛怡的後事,就不用來了。」
我沉默。
他何其聰敏,自是看出端倪。「怎麼了,你反正也不是很想來,這樣不好嗎?」
「是嫌我見過死屍晦氣吧。」我平鋪直述。
「老人家有這些避忌有什麼奇怪?你又不喜歡跟我阿姨吃飯,你也沒有損失吧。你放心,過些日子你還是可以如常來我家,我媽咪也不是歧視你。她說了,你對朋友這麼情深義重,很難得。」
是很難得,只是仍舊晦氣。
「我聽說你老闆出了點事,你有沒有聽說些什麼?」他不想在這種話題上糾纏下去,就轉移話題。
老闆。又是老闆。我老闆出了事跟你有什麼關係?
「沒聽說。」
「那麼你自己小心一點,我聽來的風聲說他惹上了很大的麻煩。對方不肯明言,可是似乎你老闆有機會被停牌。」
我無心裝載。只是不斷對自己說:他起碼大方,肯出錢,已經比很多人要好。起碼他有錢,而且願意付。
這樣對自己講了一遍又一遍,我看著他,說出口的話卻是:
「我們分手吧。」
「……你老闆那般貪圖美色,這次出事,可能是和女人有關……」他正講到興起,我說完分手之後竟是多說了一句才停下來,瞪著我:「你說什麼?」一臉不敢置信。
「我們分手吧。」我重複。
他瞪視我,像在看怪獸哥斯拉。「你是不是瘋了?」
「我們分手吧。」我說第三次。
他喝叱:「夠了,不要任性。我念在你今天受的打擊太大,就當沒聽過。你不要挑戰我的底線!」
「我是說真的。」我迎著他的視線,語調平靜,可是也沒說第四次分手。我知道他真的會暴走。
他下頷抽了一下,雙目逼視我,怒火中燒。我從來沒有見過他生氣成這種樣子。
我想慘笑。我跟他分手,他的反應不是害怕不是不捨不是傷心,而是恚怒。我算哪根蔥?竟然敢拋棄他——在他紆尊降貴地接受了我之後。
他甚至不問為什麼。
「你不要後悔!」他拂袖而去。
我坐在原位,無聲慘笑,笑到最後,遲來了一整天的眼淚終於簌簌而下。
我有什麼資格責怪梁琛怡不理智呢?我難道不是在做同樣的事情嗎?我愛過他,很愛很愛,或者到了現在,仍然愛。可是我守著他,百般忍耐,難道不是因為從條件上來說,他是我所能夠找到最好的對象嗎?
從前的女人自己沒有經濟條件,所以講究對象的條件;今天有條件了,就更加講究對方的條件。
說到底,都是虛榮作崇。
結帳,離開餐廳,手機這時震動起來。我有幾秒奢望過是他打電話來,可是當然不是。
是律師樓的同事。
這種時候我不是很想理公事,可是這個秘書跟我很熟,平素交情很好,我於是深呼吸一口氣,還是聽了。
我本來以為她是要問我其中一份協議書的進度,然而甫接通電話,就聽得她語調凝重地說:
「Adeline,Henry出了事。」
「出事?出了什麼事?」
「不知道,他們諱莫如深,只是看大老闆的臉色,似乎是非常大的麻煩。」
男友剛剛的話閃進腦海,我忽然想起以前看過的新聞:有律師虧空公款,令律師樓被律師會接管,最終連合夥人也要宣告破產。
我頓覺心驚膽跳,這下終於真正回過神。「Henry有沒有說些什麼?」
「他今天沒有上班,我聽說他已經被即時解僱。事實上,」她像是下定決心似的深呼吸一口氣,道:「單律師決定解散商業部,不止Henry,其他人都被解僱了。」
我愣住,一剎那之間覺得自己失去了理解語言的能力。這是什麼意思?
「解散整個部門?為什麼?」
「我也不知道,不過,你知道商業法也不是我們律師樓的專長。」她婉委道。
我知道,我當然知道。別的部門起碼有十幾二十個人,獨我們部門,連Henry在內,才六個人。商業法競爭大,大生意都去了國際大行;我們律師樓處理的都是些不痛不癢的小案子,盈利不算很多。
沒錯這樣的部門是會很清閒。可是亦同樣意味著沒什麼價值。便是整個除掉,亦不足惜。
「什麼時候生效?」我聽見自己冷靜地問。
「即時生效。他們的意思是,你明天回來,就即時收拾東西離開。當然,錢會補足。」
即日通知,即日走。那不是美資律師行常見的做法嗎?不久之前,我和同事閒聊,才說美資律師行工時長、要求嚴苛、對員工無情,便是國際大行,我也不想去。可是我們這間本地公司,現在也跟國際接軌了。
「可是正在做的案子呢?至少得把手頭上的案子都做完,不是嗎?」我不死心。
秘書遲疑了半晌,才道:「Lavender會留下來,接手其他人的工作。」
原來不是全員盡沒啊,仍舊有人生還。Lavender。對,我怎麼忘了Lavender?八面玲瓏的Lavender向來很得大老闆的歡心。
看看我都做了些什麼?不喜歡律師的工作,就揀了輕鬆的部門,暗自慶幸自己那組一直生意平平;覺得像Lavender那樣狗腿地討好奉承老闆很難看,就只在必要時講幾句好聽的說話便算。我一直以為自己把分際拿捏得恰到好處,也不想想自己既沒有實質貢獻又不夠別人口甜舌滑,對於老闆來說到底有什麼價值。
機關算盡太聰明,反誤了卿卿性命。
讀書的時候,中文老師總是把這句話掛在口邊。而我其實連這句話也配不上。我不過是耍了點小聰明,卻誤以為那叫精明。
我向秘書道謝,然後掛線。我一路往前行,腦袋一片空白。
路過昨晚吃飯那間餐廳。這七八年來,我就只是繞著這幾個地方打轉:我公司附近、他公司附近,連餐廳,也是來來去去就這幾間。
昨天晚上,我和他在這間餐廳吃飯。然後,在不夠二十四小時之內,我失去了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