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在陰影外》序章二 (Part I)

序章:程蕊寧

 

  我拉開百葉窗,窗外毫不意外地是什麼也看不見。這是我們律師行的設計,特別採用了這種反光玻璃,入夜後外面看不見我們,我們也看不清外面。

  一片漆黑。這就是我所看見的世界,外面的世界。

  和裡面不一樣。我抬頭看看那光得有浪費電力之嫌的日光燈,苦笑。

  一笑,扯到了,眼睛就覺得刺痛。隱形眼鏡戴太久,很乾。我猶豫了一下,抬腕想看手錶時間,卻發現乾到不是很能夠聚焦,嘆了口氣,終於去洗手間洗乾淨手,把隱形眼鏡脫了下來,換上放在辦公室的備用眼鏡。

  ——算了,等他打電話來,我再戴過好了。

  然後我又下意識望向鏡子裡的倒影。換上了黑框眼鏡,粗黑的邊框還是遮蓋不住我那雙無神又疲憊的眼睛。鏡中人看起來一點也不光鮮,亦一點也不快樂。

  我的職業生涯從來不像電視連續劇。

  我從來沒有試過自信過人地在法庭上侃侃而談,也沒有試過下班就去蘭桂坊醉生夢死。頂著香港大學法律系畢業生的光環,僅僅是行外人看著好看,真正在法律界混的時候,還不如你本人真的長得好看來得有用。

  滿街都是像我這樣的畢業生。

  能考上法律系的,都是讀書成績一等一好的精英。可是考進去之前,從來沒有人告訴過我原來在法律界混得好不好,跟讀書沒什麼關係——除非你是全系第一名——不然,還是得有後台、有家底,或者至少要長得漂亮。前兩樣我都沒有,就是長得還可以,加上我的英文在本地生中算不錯,才在本地大律師行裡混得一席位。

  可是鏡裡的女人我看著不覺得漂亮,我只是覺得老。

  三十四歲了。上星期剛過的生日。

     在律師之中我跟資深扯不上邊,可是我一點也不覺得自己仍然年青。

  在吹風機前吹乾手,那隆隆的風聲在寂靜的洗手間顯得嘹亮而空洞。真像恐怖片的場景。我幾乎覺得自己下一刻就要撞鬼了。可是當然什麼也沒有發生。

  這或者是日常生活真正恐怖的地方——不是發生了什麼事,而是日復一日,什麼事也沒有發生。

  步出洗手間,我沿著走廊走,日光燈一片慘白。我抬頭看那一排又一排,間距相等的光管,邊走邊覺得那慘白的光就這樣一陣又一陣地在我臉上掠過。

  我的世界不是灰色的,是持續的一片慘白。像在殮房。

  當我第十萬次走過這條長廊時,牆上的什麼忽然攫住了我的視線。

  ——一幅畫。

  大老闆喜歡買畫我知道;律師行裡掛滿了他從世界各地搜羅回來的畫。只是我對藝術向來無感,也就一直視而不見。

  我覺得公司裡大部分人,包括時常買畫的大老闆,對藝術其實都是「識條鐵」,根本是一竅不通又要附庸風雅,好像只要把「梵高」、「畢加索」掛在口邊,就顯得自己很有藝術涵養。年年Art Basel都一堆同事跑去拍照打卡,可是我敢寫包單,他們連一個參展藝術家的名字都說不出來。

  我對於這種事,向來都缺乏興趣,那些用來當成社交場合的當代藝術展,也總是能不去就不去。

  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我對這幅畫很有感覺。

  看著它,我就覺得很寂寞很寂寞。

  最近常有一種被世界摒棄的感覺。身邊的朋友大部分結了婚,生了孩子,彷彿他們全都順利升班,過渡去了人生的另一個階段,獨我一個考試不合格,變成了留級生。

  ——雖然,照道理我並不應該如此多愁善感,因為在不久的將來,我大概也是會結婚的。我和男友在兩年前差點就結了婚,可是因為他姊姊那時突然大病一場,在醫院住了一個多月,事情就耽擱了下來。最近他有再提起過不如結婚,語氣並不十分熱切。我想如果我表現得著急一點,我們是可以馬上結婚的,可是又輪到我覺得不安與猶豫。

  其實,和他結婚,無論如何應該是好的吧?就像我這份工作,也應該算是好的。

  穩定的工作已經有了,現在就只差成家立室這一步了。

  我思緒紊亂,雙眼卻仍然盯著那幅畫。

  是誰決定買下這幅畫的呢?誰會把這麼寂寞的畫掛在公司裡?錢肯定是大老闆付的,可是他對藝術真的就只是「識條鐵」。聽說他為了買畫還延聘藝術顧問,看來十之八九是他太好騙,連顧問也騙他。

  「Adeline。」有人叫我。

  我回過頭,看見青春可人的見習律師就站在我身後,黑色西裝裙下的雙腿白皙而修長。我微笑,輕輕應了聲:「Ivana。」

  「真漂亮不是嗎?大老闆真是好眼光!」

  他好眼光?連跟我這種「閒人」閒聊也不忘拍老闆馬屁,這個「青衣」有前途。

  「是呀,真令人移不開視線。」我笑道。

  「Adeline你喜歡藝術?那有沒有去Art Basel?這裡真是好呢,所有人都有邀請函可以去看。」

  「你去了?」我問。

  「是啊。」

  「我今年沒去,剛好撞時間了。好看嗎?」

  「好看呀,我還碰見了單律師!」

  她口中的「單律師」就是我們的大老闆,律師樓的首席合夥人。好一個「相請不如偶遇」。

  「你最喜歡哪個藝術家?」我微笑問。

  她停頓了幾秒才又燦笑道:「畢加索和高更。我喜歡立體主義。」

  高更是立體主義嗎?算了,反正大家都是不懂裝懂。

  「今年有沒有展出村上隆的作品?單律師很喜歡他呢。」

  她那雙大眼睛閃過如獲至寶的神情。我不由得好笑。全世界都知道大老闆喜歡村上隆,這麼容易打探到的消息她竟然不知道,可見是空有機心,手段卻尚未到家。小妹妹仍須繼續努力。

  我和她一起走回去,途中碰見另一個「青衣」。那個長相體面的男孩子笑容可掬地跟我們打招呼,我也笑著跟他聊了幾句。

  今年新收了五個見習律師,根據慣例,最多只有三個可以在完成實習,取得正式律師資格後得到聘書,出局的人就得徬徨而狼狽地出去大海撈針。他們五個,表面上相處融洽,實際上都是競爭對手。

  我對他們全部都和氣友善,小心翼翼地一視同仁,不與任何一個特別交好。雖說今年這五個似乎都是憑真本事考進來,可是誰知道當中有沒有哪個實際上是有後台的黃馬褂?

  站錯邊會很麻煩。笑著保持距離,才是明智之舉。

  「咦,Ivana,今天這麼晚,你手頭那宗侵權case很複雜嗎?」「青衣」Lawrence笑問。

  Ivana同樣笑容親切。「還好啦,有Patricia做我師傅,從頭到尾帶著我做,沒遇上什麼問題。你呢?也這麼晚?」

  我在旁觀戰,保持微笑。

  我們律師樓在行內以重視生活質素見稱,平日收工時間不超過七點。這兩個「青衣」現在還在,大家心知肚明只是搏表現。

  「青衣」這個稱呼真妙;把trainee俗稱「青衣」當然是因為發音相近,可是傳統戲曲裡那些很命苦的旦角也叫「青衣」,跟這些見習律師一樣,要時刻戒慎保持形象,日子又過得極其慘澹。我常常懷疑這樣翻譯是故意的。

  「Adeline,你今天也這麼晚,是接到了什麼大案子了嗎?」Lawrence好奇的問。「宏正真的找我們做併購?」

  「你知道還沒公佈的事我不能夠說。」我有些歉然的笑笑。「等消息公佈你就會知道的了。」

  「Henry很有辦法,常常找到大客戶。」Ivana一臉讚嘆。

  「是呀,我們常常說沒了Henry也不知道要怎麼辦!」我順勢道。

      Henry是我直屬上司,也是公司及商業法部門的主管。

      Lawrence功力不夠,聽見我這麼說,神情異樣。

     Henry一點也不英明,甚至算不上是好人。做人好大喜功,善於吹噓,在法學上無甚真功夫,真正擅長的是把死的講成活的。Lawrence之所以會提宏正,是因為Henry有一次在一班「青衣」面前「強烈暗示」他搶到了宏正的案子。事實是,宏正是不是真的有併購的意圖也很成疑問,遑論把生意給我們。

     可是這樣模棱兩可地無中生有的好處是,如果最後被人發現宏正並沒有進行併購,一則Henry從來不曾明言確有其事,乃是你自己誤會了;二來也可以解讀為是宏正臨時改變了主意。

   Henry靠一把嘴上位;就是有Henry這樣的成功例子,才有Ivana那樣的後起之秀。

     「Adeline,你那組真是好,可惜你們沒有空缺。我對corporate也很感興趣,也想做corporate。」Ivana的話裡難得有兩分真心。

  她當然想加入我們這組。全律師行最清閒就是我們這個部門,而且做商業法,將來還很容易可以轉去大公司當法律顧問。

  我只是笑。

        應酬完兩個「青衣」,我回到了自己的辦公桌前,繼續看那又長又枯燥乏味的法律文件。這份協議書不趕,我只是想讓自己在等待男友的這段時間有事可做。

  男友也是律師,但他做IPO,常常只有上班時間沒有下班時間。

     不像我,我泊到了好碼頭,佔到了一個閒缺。

     我加班,十之八九都是為了等他。

  我看著電腦屏幕,不知道是不是太累了,覺得螢幕光得刺眼。我除下眼鏡,揉揉眉心。

  再過兩年,我就有十年資歷了。十年向來是一個分水嶺。做滿十年,有志向如男友,就鋪路當合夥人;無大志如我,就是時候轉去外面的公司做輕鬆一點的法律顧問工作,或者乾脆考公務員做政府律師。

  是好事,可是不知道為什麼,每次想到這裡我都不覺得興奮期待,只是覺得焦慮和……有點害怕。

     然後我禁不住搖搖頭,覺得自己簡直是無病呻吟。

  還有什麼好抱怨的呢?看看Ivana。我的生活她求之不得。

  手機震動。我連忙抓起來看。有一秒我以為男友又要加班,今晚見不了面。可是不是。他說十五分鐘後見。我趕忙重新戴好隱形眼鏡,補了點妝,然後趕赴約定的餐廳。

  我晚了兩分鐘,他已經到了,一臉不耐煩,臉色很不好。看來他今天的工作不太順利。我坐下,小心翼翼地等他開口。

  「你怎麼這樣遲?」不待我回答,他又揮揮手,道:「算了。邀請函呢?」他伸手問我。

  我一怔,心裡暗暗叫糟。這麼重要的東西我竟然把它給忘了。

  他臉色變得更難看,語氣頗重地責難:「今個星期六就開幕了,你做人可不可以有點『交帶』!」

  「對不起,我明天拿給你。」

  「算了!反正今天就是倒楣。真是神經病,已經改了十萬八千次了,還要改,他們到底想改到什麼時候!」他心煩氣躁地手指猛敲桌面。「招股書寫的東西,來來去去還不是那幾句!那些吹噓的字眼,多一句少一句又有什麼分別?難道還真會有人逐字逐句讀嗎?連他們自己也只是中間抽幾句出來看吧?然後就小題大做,說什麼寫得不好會影響市場信心,真是荒天下之大謬!最好一本招股書可以有這麼大的影響力!」他口中的「他們」是最近找他那間律師行幫手做新股上市的客戶。是大客戶,也是出名麻煩的客戶。

  他自從接手做這單IPO,心情就沒有好過——或者應該說,自從他進了這間國際大行那天起,他的心情就一直都不好。

  他煩躁地招來侍者,黑著臉點了菜,又繼續抱怨這單IPO有多難啃。我聽著他講述客戶的無理取鬧,以及銀行那班人只會裝門面功夫和為了顯示自己的存在價值而不斷雞蛋裡挑骨頭,附和地應了幾聲。心裡想:什麼時候才送餐點上來呢?上菜了,我除了點頭,還可以吃吃東西,有點別的事可以做。這樣我和他之間,至少不顯得那麼空蕩。

  他講完銀行那班人對公司上市沒實質貢獻卻賺大錢,一點也不公平後,終於停了下來,看著我。我知道自己是時候要說話了,我安撫了他幾句「這個客戶出名難纏」、「我聽了也十分氣憤」之類的廢話,有點真心的說了句:「其實不是審計那邊有問題就好。」

  這句話是事實,可是我卻估算錯誤,激起了他的情緒:「講起那個會計我就火光!從來沒有見過這麼蠢的會計,反應慢到我要講三次她才明白!她到現在還沒有做完,如果到了最後一刻才跟我說中間有什麼差錯,我一定殺了她!」他臉上閃過一抹狠戾。

  我霎時心跳漏了一拍,有點害怕。他發起脾氣來很麻煩。但因為他講這幾句話時聲量有點大,畢竟餐廳就在他們開會的printer附近,要是被相關的人聽見就不好了。我下意識雙手蓋住他放在桌面的手背,示意他調低聲量。他馬上會意,住了口,但同時面色不豫地抽出了自己的手。

  雖然明知道他心情不好就會這樣,我的胸口還是刺痛了一下。

  大概是我的受傷之情溢於言表,他知道自己有點過份,就臉色稍霽,用帶點撒嬌意味的口吻抱怨道:「你也不知道自從接手做這單上市之後,我的日子變得多難過,每天下班都累得好像靈魂跟肉體分了家。而且我老闆是什麼人你也不是不知道,每次都把這種豬頭骨案子塞給我,好說話的大客永遠沒我的份!」講到後來,又有點忿忿不平。

  我強笑了一下,勉力繼續扮演安慰者的角色。

  他是我的大學師兄,高我一屆。剛認識的時候他對人頗有距離感,眉宇間有幾分冷傲。後來在一起之後,他有時會這樣半撒嬌似的跟我傾吐他的苦惱。有好長一段時間,每次他這麼做,我總有幾分受寵若驚,覺得他一定是很信任我,才在我面前如此毫無防備。現在回想起來,我真是好天真。

  邊聽他抱怨,邊吃著餐點,然後再適時講幾句他愛聽的說話安撫他的情緒,這樣下來,一頓晚飯就吃完了。

  他理所當然地埋單。我們外出,錢都是他在付。他喜歡擔任能夠顯示他主導地位的角色。

  一直等他,太晚才吃飯,加上我很累,我胃口其實不好,有點食不下嚥。可是我當然不能夠表現出來。難得他剛剛發洩了一輪,心情稍微好轉,我可不要自找麻煩。

  「……如果她有你一半聰明,我也就不必那樣大動肝火。也不知道她的會計師執照是怎樣考上的,人蠢成這樣!」出到餐廳門口,他還在說。

  我已經記不起自己剛剛講了些什麼令他覺得我「聰明」了。我安慰他安慰慣了,幾乎變成條件反射,有時走神沒聽清楚也能接得上話。

  他很少讚我。會說我「聰明」多半是因為覺得另一個人太蠢。

  他非常非常討厭人蠢。

  聰明……我在心裡苦笑。我這樣算聰明嗎?讀書時我或許這樣覺得。而現在,我已經不肯定了。

  離開餐廳,他大步走在前面。我看著他好看的背影,有一秒鐘有衝動想雙手圈住他的手臂。可是他會甩開我的,我知道。因為他現在心情不好。

  他攔了計程車,上車後直接跟司機說了我家的地址。從頭到尾,沒有問我是不是要回家。

  所有事,都是他說了算。

  然後,沉默在車廂裡漫延。我覺得我有責任找話題,於是我問他的老闆最近怎樣。所有關乎他自身前途的事最能勾起他的興趣。他情緒高昂地抱怨他老闆如何榨乾他的時間精力,卻又不肯承諾讓他升職。

  「……就只想著那班黃馬褂!也不看看那些少爺小姐有誰肯像我那樣替他賣命!如果我不能當上合夥人,我才不會繼續留下來。多的是找我的獵頭公司!」

  「說得對,你那麼優秀,有時也不經意地讓他知道你很搶手吧。」我隨口道;說了,才覺得自己真像在公司裡奉承老闆。

  可是他不覺得。他有幾分得意。「那是當然的事。上次獵頭公司打電話來,我裝作不知道,當著他面接了。他事後很緊張的一直追問是哪間律師行挖角。」

  我順著他的意思又講了幾句好聽的說話,我瞥見司機在倒後鏡裡瞄了我幾眼。可能是見我阿諛奉承得如此自然流利,覺得側目。

  快要到的時候他說:「阿姨從加拿大回來短住,我們下星期六會跟她吃飯,媽咪叫你也來。」他輕描淡寫的語氣,實則是「皇恩浩蕩」的意思。

     他們的家庭聚會肯叫上我,是把我當自己人辦。我要謝恩。

     我喉頭乾澀,擠出笑容,道:「好啊,我也好久沒見過你媽咪了。」

     我不想去。

  他年幼喪父,和媽媽、姊姊相依為命。他媽媽待我還算好,除了什麼事都順著兒子的意思,所有事都幫著兒子以外,也算不上有什麼大問題。姊姊才是那個令人忌憚的厲害角色。

  他姐姐大他五歲,也是做這一行,已經是律師樓合夥人。

  她和他媽媽一樣對他溺愛縱容,對自己的母親也相當好,可是對其他人就不是同一回事。

     兩姊弟都有完美主義——這句話翻譯成白話文,就是他們都自覺有資格任意挑剔別人。

  我還記得他第一次帶我上他家吃飯時,他姐姐打量我的那種眼神。雖然一秒之後就笑語晏晏表現親切,可是那一眼裡所流露的不屑、輕視與冷酷已經夠年輕的我驚恐萬分。

  我小心翼翼地討好她,因為我的表現實在無可挑剔,她最後勉為其難地接受了我。可是我害怕見到她。

  誰想玩這種一直被人挑錯處的遊戲。

  我後來也就明白了她為什麼對我有那麼強烈的敵意。他們姊弟感情很好,他交上我這個女朋友之前,常常和媽媽姐姐三個人一起去旅行、看電影、聽演唱會。

  都說長姊如母。他其實是有兩個母親。我在和兩個女人搶兒子。

  車停定後我打開車門下車,他隨口講了句「晚安」就低頭滑手機,我甚至還沒有把車門關上。

  我說「再見,你早點休息」時,他眼也不抬。

  一剎那間,我難過到差點無法控制自己的情緒,我連忙轉身往前走。可是我其實不用那麼趕,計程車在下一刻絕塵而去。

  很久以前他送我回家,到了他總會一臉依依不捨地說:「好吧,你回家吧。」親我的額頭一下,才讓我走。

  ——其實這也不是什麼真有多浪漫的行徑;他從第一天起就愛展示自己擁有的權力——便是回家,也要先得到他的首肯。

  只是去到今天,連那麼少的一點「在乎」,也沒有了。

 

從最初讀起:〈光與影〉

上一篇:〈序章一〉(Part II)

下一篇:〈序章二〉(Part II)

讀完整個故事:點我看電子書

《日照在陰影外》序章二 (Part I) 有 “ 5 則迴響 ”

發表留言